一、本署為鼓勵大專校院、高中職、各級中小學校及非營利組織人員積極推動服務學習,強化服務學習之知能,並發展與落實服務學習,特訂定本簡章。
二、本獎勵對象共有五類
三、相關獎勵內容及名額請參酌簡章計畫,受理申請時間自即日起至103年9月10日,請依簡章中所規定相關文件送達本署。
四、本計畫相關資訊,可至教育部青年發展署官網:http://www.yda.gov.tw或至服務學習網:http://servicelearning.yda.gov.tw查詢。